前不久,广东省审计厅提交的中央专项再贷款审计报告引起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 政府领导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警惕和防范金融风险, 切实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据介绍,中央专项再贷款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广东省委、省政府向中央银行专项借款,实施“一揽子” 解决广东全省城信社、农金会和信托投资公司的合法个人债务及外债兑付问题专用的款项。 1997年至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广东出现了区域性金融风险,一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 金会由于亏损严重,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威胁。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委、省政府以财政担保向中央银行专项贷款,实施“一揽子”方案。 “一揽子”方案化解了影响广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约因素,有效地防止了金融支付风险的蔓延,促 进了广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方案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违规兑付、未扣高息或贴水等违规问题。 为此,广东省委、省政府去年要求审计机关等部门对广东使用中央专项再贷款兑付个人债务情况进行一次 全面审计,并对再贷款结余情况进行核实。广东省审计厅在全省共抽调投入了1012名审计人员,会同 财政、公安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历时4个月,在全省全面铺开此次大型专项金融审计,并及时向广东省委 、省政府报告了审计结果。 此次专项审计共涉及209家城市信用社、26家信托投资公司、811家农金会,查出了各类违规使用 中央专项再贷款的问题;查明可以为省财政追回或少支出专款26亿元,专项审计成果不仅反映了专项再 贷款兑付个人债务、结余资金及停业整顿机构追收资产情况,而且从审计角度分析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出现 发生支付危机等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切实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警惕和防范金融风险转化财政风险的 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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