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原审计署副审计长刘鹤章在江苏省代表团审议“两院”报告发言时,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他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党中央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在维护司法公正,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检察工作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经济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两院”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去年“两院”围绕自己的执法主体在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方面在开展司法大检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对下级法院和检察院指导、加强司法部门相互监督方面都有明显成效,“两院”对今年的工作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意见,重点选得很准,也符合当前形势的要求,围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合法利益,选择的都是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工作安排意见是可行的。刘鹤章针对今年“两院”的工作报告,就“两院”如何公正执法、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提出了几条意见和建议。 一是如何看待司法质量问题。审判质量应该通过人民来信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法院受理的数量和比例、对有错误的判决事项进行改判的数量和比例、接受抗诉案件中原判正确维持原判的案件所占的比例等指标来体现,还应该包括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检查时发现错判的案件数量。检察院进行诉讼监督的质量,体现在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时发现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数量及其占总立案案件数的比例、起诉案件中法院受理的数量和比例、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的数量、抗诉后依法予以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数量等指标。司法质量还应该从双方有关情况的数字之间进行比较和分析说明,并在报告中予以体现。 二是如何看待司法效率问题。法院的工作效率应主要体现在上诉案件受理的数量和比例、受理案件中审判的数量和比例、审结的数量及其占立案数的比例等指标上。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应体现在受理数量和比例、诉讼的数量和比例、批捕的数量和比例等指标上。希望今后“两院”报告中能够对这些指标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以能更好地反映司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以及改进情况。 三是在报告中对涉及法院和检察院两家有关联的问题应适当进行一些说明。两个报告中的有关问题和数字应该相互衔接,相互呼应。如检察院的抗诉问题,两个报告之间数字应该衔接,检察院的抗诉案件数量和法院的审结抗诉的数量之间是什么关系,检察机关撤回抗诉的案件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人们对法院的判决异议较大而检察院的抗诉率又很低,予以维持的比例和检察院撤回抗诉的比例说明了什么,对抗诉成功的案件是否说明原来法院审判工作的错误,是否应该追究责任,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两院”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强人员培训教育,追究责任,加强惩处,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是希望今后“两院”报告中能够就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人员构成和犯罪原因、犯罪的特点方面向大会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特别要说明其他管理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促进全社会都来共同预防各种犯罪活动的产生和蔓延。经过分析也便于有关部门利用这些分析资料加强和改进自己的工作,预防各种犯罪行为的发生。五是建议今后应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各级法院和检察院提高对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理效率。法院每年还应选一些重点问题对下级法院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希望今后在报告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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