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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审计处科级岗位、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的通知
2020-03-22 13:36 sjc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审计处的科级岗位、工作职责和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一、各岗位名称与工作职责

(一)审计科科长1

1.协助处领导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定期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文稿及初步审核、材料报送等工作;

3.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审计项目的通知、方案起草、组织实施、审计报告撰写、意见沟通、资料归档、审计整改督促等相关工作;负责外委工程审计项目报告复核、意见沟通等工作;

4.协助处领导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工作,确保审计效果;

5.协助处领导协调相关业务工作和处理部门日常事务;负责部门固定资产、资料、印章管理等;

6.协助处领导加强内部建设,起草部门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协调相关人才库人员培训、任务安排等事宜;

7.负责学校委托审计项目的过程监督、管理和协审机构及人员考评;

8.负责相关审计档案的复核、归档、移交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科主任科员1

1.协助处理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和一般文稿等相关工作;

2.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类审计项目通知、方案起草、组织实施、审计报告撰写、一般意见沟通、资料归档、审计整改督促等相关工作等工作;

3.负责相关审计数据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协助领导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工作;

5.协助领导加强内部建设,起草部门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6.协助处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网页维护、经费使用管理等日常事务;协助办理部门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基本要求

基本条件须符合《安徽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安工大党〔202011号)文件规定,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管理或工程造价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有审计、会计或工程造价中级以上职称。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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