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署公告中披露的中央企业“小金库”
2014年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对11家央企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1.大唐集团所属的同舟科技公司和国际燃料公司,通过虚列派遣劳务人员费用,套取211万元现金设立“小金库”,全部用于向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2.航天科工集团所属的河南航天工业总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套取300万元资金,其中141万元用于向中层领导和部分干部发放“重点工作完成考核奖。”
3.中原油田公路管理处处长宫某擅自做主,从单位的小金库中支取100万元,与别人合伙搞房地产开发,为单位职工创收福利。他认为,用小金库的钱为大家谋福利天经地义。但后来受市场影响,投资失败,血本无归。宫某以贪污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狱中的他后悔地说:现在才知道,单位小金库并不是自己可以支配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财产。如果不设小金库,或者及早取缔小金库,我也不会有今天,小金库真是个“炸药库”。
(二)企业领导人员因“小金库”屡屡获罪
1.中铁16局下属的某项目经理兼指挥长赵某、财务部长刘某等人,在工程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或虚开工程单据、虚增工程造价等手段,截留铁路建设公款、设立“小金库”500万元,共同贪污300多万元。法院认定两人都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
2.云南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汪某,在绿化工程中以虚增工程量的手段,套取工程款500万元作为“小金库”,从中取出10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别墅,最终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3.河南省某邮政局三产公司出纳员李某,将职工集资款不入账,私设成“小金库”,先后挪用300多万买彩票血本无归,李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4.广东省某地市政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罗某,利用本公司转制之际,大肆虚开具假发票,虚增工程成本,套取国有资产1400余万元作为“小金库”资金。经他与领导班子研究,多次以给全体员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小金库”资金1300多万元。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该公司退赔款1345万余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