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署《审计报告》披露国家机关中的“小金库”
国家审计署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中国地科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等34个单位,采取转移收入或虚列支出等方式,账外设立“小金库”1.94亿元。
例如: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等3个单位,2012年至2013年套取资金1985万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招待等支出。
再如:国家海洋局预报中心2011年至2013年,将510万元广告收入存放所属公司,其中39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
2.某县林业局私设“小金库”案
某县林业局利用实际造林面积与签订造林合同面积的差额,套取国家造林工程款282万元。其中: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公款私存18万元,用于林业局的经费开支;该局副局长王*、营林股股长李*等13位林业局干部,以“营林技术服务费”的名义私分15万元;其余249万元由王*、李*、谢*分别存放或转到他人账户存放。王、李、谢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某区执法队私设“小金库”案
某区执法队队长张*指使内勤林*,采取虚报、多报工作开支的方式,收取赞助费、劳务费等不入账,私设“小金库”120万元,存于林*私人账户。“小金库”资金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慰问及职工福利。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及行政撤职处分,“小金库”余额2.1万元被收缴国库。
4.某县粮食局私设“小金库”案
某县粮食局未经批准开设银行账户,存入多年来“农转非”遗留款项、该局铺面房租收入,累积金额达5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旅游等开支。县纪委已对该局局长立案调查,违纪金额565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5.某市车管所私设“小金库”案
某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李某、指导员陆某与该市机动车辆检测站经理周*商定,成立“市**中介所”,车管所以便民为由,将机动车入户、年审等业务委托该中介所办理。车管所从中介所分得利润23万元,另外还收取辖区内客运车辆“赞助费”、春运车检“加班费”14万元。车管所将以上款项账外设账,主要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福利补助和车管所日常开支。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两人均被调离车管所。
6.某规划分局私设“小金库”案
某规划分局将市规划局和国土局分设后划归该局管理的*国土所综合楼等四处房产对外出租,共收取租金、管理费等548万元,违规存入该分局工会账户,用于单位文体活动、发放工作人员福利等开支,被*市纪委立案查处。
7.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私设“小金库”案
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违规向结婚申请登记人配售纪念章、《新婚家庭手册》、新婚教育光碟等,共获利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福利补贴、领导干部旅游及节假日请客送礼。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吕*及具体经办人黄*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小金库”余额全部追缴。
8.某县民政局私设“小金库”案
某县民政局局长黄*多次指示该局财会股长和出纳,通过虚增工程款以及多列支出经费、优抚慰问金、社会救济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448万元。黄*利用职务便利,先后76次从“小金库”取款85万元,供个人消费或赌博;其余款项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活动、节日慰问和单位福利支出。黄*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9.某水利所私设“小金库”案
某水利所采取以现金收取工程收入不纳入单位账户核算的形式,私设“小金库”76万元,全部以发放工作人员福利奖金形式私分。该所所长汤*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某市环卫处私设“小金库”案
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将财政返还的卫生清洁费,以8个内设机构的名义违规私设账户,“小金库”累计金额959万元,其中支出943万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福利补贴。此外,该管理处还以公款私存的方式,截留市环卫处返拨到各下属站所的经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加班费、通讯费等。该处原主任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主任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1.某科技馆截留并私分门票收入款案
某科技馆(属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筹备办公室主任马某,违反门票款要上缴财政专户的规定,将科技馆试营业期间未开发票的门票收入14万余元予以截留,放入筹备办“小金库”。筹备办将要解散时,马某提出将此款连同以前结存的1万余元一起平均分给大家当奖金,每人3.2万元,余下的钱用于单位公共开支,大家都没有反对。之后,马某主持将“小金库”中的16万元私分,并销毁了原始凭证。马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人,以奖金的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其行为构成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12.农业局长被追刑责
某市农业局长莫**在任局长7年间,授意有关部门虚报项目、虚开发票,套取扶贫、救灾等涉农专项资金;同时,私设项目乱收管理费,先后私设“小金库”6个,金额累计达1618万元。上述资金,有的以福利、补助等名义被私分;有的以白条支付用于业务联系、业务接待等开支;有的被提取现金供莫**本人使用。莫**已被市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环保局套取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费
某市环保局在局长陈**的安排下,通过下属公司,以综合评价费、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的名义,收取有关企业赞助费1054万元;同时采取截留、挪用、挤占等手段,套取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费175万元,放入“小金库”。“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361万元。陈**被撤销局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
14.路灯管理处“小金库”给职工发通信费
某市路灯管理处采取将业务设计费、招标资料费、房租等收入不入账等手段,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同时分别在下属路灯所和灯艺公司私设“小金库”。以上“小金库”金额共计351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奖金、通信费等。管理处主任张**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下属路灯所所长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科技局“小金库”用于报销旅游费
某区科技局违规保留应当清理撤销的账户,截留有关科技专项经费存入该账户,并多次违规向企业放贷收取利息,私设“小金库”,金额达287万元。“小金库”资金用于报销旅游考察费、餐费及其他办公费用。区纪委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16.某区财政局科长黄*,通过伪造凭证、假冒领导签字等手段,以支付拆迁补偿款等名义,将一笔笔财政资金纳入“小金库”,先后贪污公款400多万元,挪用公款900多万元用于赌博,最多一次投入赌注近百万元,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