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 年 11 月至2014 年 3 月,审计署对教育部 201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教育部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4 年10 月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3 年,所属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电教馆)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预算 3020 万元,至年底实际支出 8.6 万元,结转 3011.4 万元;1 个项目申报预算 440 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支出 13.75 万元,多申报 426.25 万元。针对以上问题,电教馆已将多申报的 426.25 万元资金退回教育部,将加强申报预算的可行性论证,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
(二)2013 年,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协会等 4 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 23 817.02 万元。针对以上问题,教育部已责成有关单位调整了会计账目,并将资金 5450.63 万元归还原渠道。同时,教育部制定了《教育— 2 —管理与改革专项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三)2013 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 6 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 8366.30万元。针对以上问题,教育部已责成有关单位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四)2013 年,所属国际交流协会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费决算表套取财政资金 46.80 万元,其中用于其他会议等 19.06 万元、转为协会事业收入 27.74 万元。针对以上问题,国际交流协会已将套取的 46.80 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五)2013 年,所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国际交流协会的 3 个团组未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团组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针对以上问题,教育部分别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国际交流协会进行了处理,已取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主要负责人 2014 年未成行出访计划,并暂停国际交流协会团组出访计划审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自我批评,对团组成员和相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要负责人在协会秘书处办公会上作了检讨,对团组成员和相关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六)2013 年,部本级有 15 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 3 —及金额 111.54 万元,其中 2 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涉及金额 31.81 万元;4 个三类会议未纳入计划;2 个会议人数超出标准;1 个会议向办会单位转嫁会议费 10 万元。针对以上问题,教育部已将转嫁的 10 万元会议费退回,并要求 2014 年各类会议必须全部纳入会议计划,实行定额管理和集中审批,严格规范会议报销手续,实行会议公示制度。
(七)2013 年,部本级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389.22 万元;电教馆等 3 个单位未经公开招标采购3861.59 万元;北京林业大学自行采购应执行集中采购的计算机等 315.36 万元;北京化工大学未报经财政部批准采购进口设备5030.36 万元。针对以上问题,教育部已对部属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属各高等学校和各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至 2013 年底,部本级历年财政资金滚存利息 6490万元未上缴国库。针对以上问题,教育部已经将上述滚存利息 6490 万元上缴中央国库。
(二)至 2013 年底,所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少计财政结转资金 125.57 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将应确认为结余— 4 —的 21730.76 万元在往来账核算。针对以上问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计期间已对少计财政结转资金 125.57 万元问题进行了调账处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对代管款项核算内容进行规范,并对结余资金21730.76 万元账目进行分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