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对学校各项经费进行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监督学校有关部门及经营承包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遵守财经纪律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我校工作计划安排,确定年度内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计划,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定期对校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同步审计,保证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及时。
3、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对全校财产物资不定期进行抽审,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4、对经济活动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评价制度的健全、适用和有效。
5、对经营承包单位进行例行审计和厂长(经理)任期终结审计。督促经营单位遵守财经法纪,帮助经营单位用足政策;提供政策法规咨询。
6、对基建项目和立项维修工程决算(五万元以上)实行重点抽审。
7、深入调查研究,对经济活动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调查,为校领导提供信息。
8、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法纪审计。
9、开展审计宣传,组织专职、兼职审计人员定期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学习外单位内审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我校内审制度。
10、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报送"审计项目统计表"。
11、建立审计档案,按时向校档案室移交。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任务。